
各党支部:
《普查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》已经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。
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
主 题 教 育 领 导 小 组
2019年7月15日
普查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
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局党委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,结合指导全队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需要,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工作职责
队党委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在队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:
1.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、市委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、华勘局党委部署要求和队党委工作安排,研究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重大事项、重要政策,向队党委提出相关建议。
2.根据党中央总体要求,按照市委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、华勘局党委部署,结合队党委安排,对全队主题教育提出实施方案,加强具体指导,统筹推进各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。
3.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掌握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进展情况,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;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,加强制度建设;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。
4.加强督促指导,派出监督组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抓好各项任务落实。
5.做好队党委交办的涉及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其他工作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会议制度
1.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。
2.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:
(1)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、市委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、华勘局党委部署要求和队党委工作安排;
(2)听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有关情况汇报;
(3)讨论决定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重大事项;
(4)就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3.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,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,会后形成会议纪要。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。
4.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,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。
5.根据需要,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三、公文审批
1.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、下发的重要文件,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,领导小组会议纪要,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、签发。
2.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有关文件,重要新闻稿件等,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、签发。
3.《普查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简报》《普查大队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周工作小结》 等,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、签发。
四、调查研究
1.在主题教育期间,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联系点党支部主题教育,加强研究指导工作。
2.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,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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